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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钢分拣中心及6万辆/报废汽车拆解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公示
2019-07-17
一、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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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废钢分拣中心及6万辆/报废汽车拆解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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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重庆交运新天地环循科技有限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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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重庆市永川区港桥工业园茅园村1号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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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坪单位 |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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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坪审批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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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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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环保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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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 |
7300万 |
环保投资 |
135万 |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
项目总投资7300万元,用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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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建设内容 |
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实际生产力为:拆解车辆24000辆/年,破碎报废汽车壳体14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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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情况 |
已于2016年12月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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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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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1、报废汽车清洗废水: 项目小车、大车每天清洗用水经配套的油水分离装置隔油沉淀预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 2、地面冲洗废水: 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平均每周清洗一次,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隔油沉淀预处理,再排入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由园区污水管网引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大陆溪河。 3、职工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企业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由园区污水管网引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大陆溪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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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1、含氟利昂废气: 车辆空调系统中的制冷剂主要为氟利昂(CFC12),在正式拆解前,用专用的汽车制冷剂回收装置抽取到密闭容器中储存。抽取过程中有极少量氟利昂散逸到大气中,故有含氟利昂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排放量按氟利昂抽取量的百万分之一计,则排放的含氟利昂废气约为0.0006t/a( 2、油气(非甲烷总烃): 废油液抽取和放空过程中有少量油气(非甲烷总烃)挥发到大气中,排放量按废油液抽取量的百万分之一计,则无组织排放的油气(非甲烷总烃)量约为0.0044t/a( 3、破碎粉尘: 在破碎车间车壳被破碎成100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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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剪切机、安全汽囊引爆装置、空压机、粉碎机等设备产生的工作噪声,噪声值为80~95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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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可利用废物(碎破璃、塑料膜和纤维等)、引爆后的安全气囊、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然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项目车辆拆解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制冷剂、蓄电池、灭火器、电容器、各种废 油液(包括汽油、发动机机油、动力转向油、变速器机油、传动机构机油、冷却液、防冻 液、制动液、风挡玻璃洗涤液)、尾气净化催化剂等,各类危险废物分别收集于专用容器中,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然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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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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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废水总排放口各污染物浓度最大日均值为:COD 113mg/L,SS 94mg/L,氨氮12.7mg/L,BOD5 28.1mg/L,石油类1.08mg/L,动植物油2.41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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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50~0.59mg/m3,颗粒物浓度为0.451~0.660mg/m3,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重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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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昼间噪声监测范围在50~55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范围在42~43 dB(A)之间,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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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生化池污泥尚未产生,后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固废: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临时储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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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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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方式 |
公众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可向监测单位(电话)、当地政府或以下方式反映或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监测单位:重庆以伯环境监测咨询有限企业 023-63013668 环保投诉电话:023-49584710 |